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市委组织部与市经信局拟面向全市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含垂直管理部门)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名额
市委组织部2名
市经信局3名
二、选调条件
⑴市委组织部:
1.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有两年以上文字工作经验或组织人事工作经历的优先选调。
⑵市经信局:
1.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有工业企业工作经历、工程类专业学历学位、会计资格证等以上条件之一的优先选调。
选调干部除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市直单位的要求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乡镇(街道)的要求自公务员录用起,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
3.本人身份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4.近三年考核称职以上等次;
5.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其他不适合选调的。
三、程序及要求
1.公开报名
采用个人报名的方式,将《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须征求所在单位意见)、2寸免冠照片2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近五年发表的文章及各类表彰材料等于8月10日(周三)下午5时前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市党政中心六楼608室)。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倍的,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2.资格审查
由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经信局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出笔试通知书。
3.组织考试
考试由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分别组织。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后笔试成绩自动清零。面试成绩以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考察。
4.组织考察
由市委组织部与市经信局分别组建考察组,对入围考察人员进行考察。面试、考察均实行百分制,按面试、考察各占70%和30%的权重计入综合得分。
5.确定人选
根据综合得分和考察情况,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市经信局党委会研究确定选调干部。选调人员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已在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借用、挂职、顶岗3个月以上的可不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所在科室根据其试用期的表现情况,提出是否调入的建议,提交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市经信局党委会讨论决定。合适的办理调动手续,不合适的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经信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朱峻峰,联系电话:88899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