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条件
⑴市委组织部:
1.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有两年以上文字工作经验或组织人事工作经历的优先选调。
⑵市经信局:
1.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有工业企业工作经历、工程类专业学历学位、会计资格证等以上条件之一的优先选调。
选调干部除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市直单位的要求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乡镇(街道)的要求自公务员录用起,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
3.本人身份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4.近三年考核称职以上等次;
5.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其他不适合选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