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工作从7月25日开始,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结合报名人员实际情况,经宣化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社局同意,决定对招聘报名条件做适当调整。现就有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学历要求: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幼儿园音乐、幼儿园美术专业,学历由全日制本科及以上调整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二、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其中一项与报考专业对口。
三、教师资格证要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专项计划人员要求:大学生退役士兵纳入专项计划人员范围。
五、其他条件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宣化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