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清镇市教育局、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负责现场资格复审的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资格复审结束,将在清镇育网(http://www.qzjyw.gov.cn)、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qz.gov.cn/sites/gzqz12333/)公布进入试教考生名单及试教相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