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宜
(一)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二) 资格复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报考条件等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
(四)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清镇市教育局所属学校的各项招录信息,如现场资格审查、职位减少或取消、招录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清镇教育网( http://www.qzjyw.gov.cn /)、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qz.gov.cn/sites/gzqz12333/)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咨询电话:0851-82522296(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
0851-82774563(清镇市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
(七)监督电话:0851-82523439(清镇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