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工作由区教育和科技局组织实施,并在市教育局的领导和指导下,区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教育理论综合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1)笔试时间:2016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按招聘岗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当日笔试实考考生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