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2.通过初审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实施3天前,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供《报名表》(要求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为主起草的重要文稿、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署名文章等扫描件或电子版等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1张进行现场核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若资格审查不合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