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同分,按面试成绩排序,仍然同分的按笔试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排序,再同分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灌南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获得体检资格人员未按要求统一参加体检的,视作自愿放弃。
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6年第二次招聘教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