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对于在笔试、面试、体检阶段及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由省“三支一扶”办从参加面试但未确定为拟招募对象的考生中,按照岗位要求和综合成绩进行调剂。
一、调剂原则和条件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本人自愿原则;
(三)符合调剂岗位要求;
(四)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实行高分优先。
二、调剂办法
(一)现场报名。自愿参加岗位调剂的考生,须于8月17日09:00前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3楼小会议室)领取并填写《海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调剂申请表》。
(二)条件审核。省“三支一扶”办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
(三)现场调剂。组织申请人员根据综合成绩及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调剂,并当场公布结果,调剂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按招募岗位专业、学历等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进行第一轮调剂,出现竞争的岗位按高分优先原则进行调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优先;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有权放弃第一轮参加第二轮调剂。完成调剂的岗位和申请人员不再进行第二轮调剂。
第二轮:对第一轮调剂后剩余的岗位,省“三支一扶”办将按公布的条件要求,组织其他申请人员进行第二轮调剂。出现竞争的岗位按高分优先原则进行,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优先。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完成调剂的考生被确定为拟招募对象,参加省“三支一扶”办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间:2015年8月18日;体检地点:海南省干部疗养院体检中心(海口市琼山区高登街新桥路15号)。请参加人员空腹于当天08:00前到体检地点报到。
四、相关要求
(一)调剂前已列为拟招募对象,但主动放弃体检的不得参加本次调剂。
(二)已递补并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调剂。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