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详见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