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常务会批准,2016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公开招聘采取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县人社局牵头和各招聘事业单位参与的方式组织实施。
二、招聘名额
2016年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7名,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康保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至1998年8月1日期间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差额事业单位)专科及以上学历往届限康保县户籍,应届不限户籍;
4、本次招聘设立专项岗位20个,专项计划指标仅限于在我县服务或我县服务期满的 “大学生村官”、“新农村建设者”、“大学生村医”以及 “三支一扶”、“支援西部志愿者”人员报考,学历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2016年四项基层服务人员不在专项岗位报名范围内。(注:四项基层人员无人报考的或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岗位,空缺岗位职数由同类非四项基层人员按成绩进行补录。)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编公务员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非应届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9月18日9:00至9月23日17:00。
报名地点:康保县社保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报名费: 每人100元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医”出具的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医”由县人社局出具的证明;“大学生村官”和“新农村建设者”由县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报名人员自行从网站下载报名资格审查表并粘贴照片,同时带同版近期彩色小2寸免冠照片3张。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康保县人民政府网)。
2、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笔试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考试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笔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其他岗位人员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5:5,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医学相关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8:2,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X月X日上午,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两周后,在康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岗位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不高于5:1比例进入面试,其它岗位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不高于3:1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最低分数线60分,如达不到3:1比例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实施。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计算综合考试成绩,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报考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高者优先。
笔试、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划定。
(五)考核、体检
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以及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复审不合格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取得毕业证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康保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就业、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合格者必须服务本单位五年以上,服务期内不得调离受聘岗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有关招聘公告、通知、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康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jkkb.gov.cn/)查询。
在招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招聘主管部门,避免因此造成后果。
政策咨询电话:0313-5550600
监督举报电话:0313-5512502
原标题:康保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附件:
康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