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1:2015年10月16日,网友微博曝料在庆丰包子铺里的醋里吃出腻虫。2015年9月15日,网友微博爆料,在北京顺义区宏城国泰的庆丰包子中吃出蟑螂,并附有一张包子底部粘着蟑螂的照片。该网友表示,“吃包子的时候看着点!发现有蟑螂找他去退态度极其恶劣,太恶心了”。
事件2:据媒体报道,绝味鸭脖南昌一加盟店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包括店员将掉在地上的熟食捡起来继续售卖;菜碟放厕所蹲便器上冲洗;卤制熟食添加不明辣油;隔夜卤菜回收再卖;搭售熟食提高营业额等。如此家喻户晓的品牌却存在着令人作呕的食品安全问题,民众不可谓不担忧。
事件3:2015年4月,青岛即墨、胶州等地爆发“毒西瓜”事件,12名市民吃了“黑美人”西瓜后,纷纷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被查出有机磷中毒,有一名孕妇甚至因为毒素侵入到血液中,胎儿不保。据查,此批西瓜来自海南万宁,相关部门正在分批次检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作为能量来源,食品安全与每位公众息息相关。因其的刚需性,部分别有用心之人瞅准防卫漏洞,添加多种有害物质,以次充好,期冀以低廉的成本赚取高昂的利润,比如北京京深海鲜市场,为让鱼类运输途中保持安静,减少死亡,以降低成本支出,不惜利用牙科常用麻醉药“丁香油水门汀”对鱼类进行麻醉,以提高存活率,殊不知如此麻醉药品如若使用过量,对将其摄入体内的人类来讲,将会产生严重危害。再比如,利益动机驱使下,一些商贩为使西瓜个大味甜保质期长,不惜超标准超剂量使用农药,致使“甜西瓜”变成了“毒西瓜”,就像青岛即墨、胶州爆出的多人食用西瓜出现呕吐、腹泻、晕眩现象一样。
“早上喝一杯三聚氰胺毒牛奶,吃两个硫磺熏度馒头,中午买条避孕药鱼,再买点牛肉膏牛肉炖点膨大西红柿,乘坐轻度追尾的地铁,回到豆腐渣工程房,开瓶甲醇勾兑酒。饭后抽根高汞烟,晚上钻进黑心棉被窝。”对当前我国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网友进行了戏谑调侃,读来悲惨之至,令人伤心欲绝。究竟是何样的原因使得食品安全防线一次次被突破,使得民众的接受底线一再再被降低呢?
从生产者和销售者而言,一方面,“无利不起早”的利益动机是根本原因。为获得最大利润,在提高售价无望的情况下,生产经营者只能通过压低成本、扩大销量的方式进行营利,如火锅当中添加罂粟壳以招揽回头客、使用劣质馊水油制成食用油进行出售以及自助当中经常出现的“口水肉”。另一方面,淡薄的法治观念,薄弱的法律意识是重要原因。于违法经营者而言,法律仅是一纸空文,其并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只有当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之时其才会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多么不恰当。
从监管体制而言,多部门管理的机制频暴弊端。从生产出来到最终被端上百姓餐桌,食品安全涉及多个环节,如生产环节、运输环节、贮藏环节、销售环节等,任一环节出现问题,食品安全都无法保证。多头监管的机制,极易造成监管空白、扯皮推诿,出现“利益面前抢破头,责任面前互相推”的囧境,造成食品安全追责难题。
从打击力度而言,低廉的违法成本助长违法份子的嚣张气焰。《食品安全法》中虽有规定,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消费者拥有要求“十倍赔偿”的权利。但是该种“十倍赔偿”往往徒有虚名,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而且与违法所得相比,罚没金额仍属小额,所以违法犯罪份子仍如“飞蛾”一样接连“扑火”,只为那获得最大利益的可能性。
从法律与行业标准而言,更新迟缓、内容不全削弱了“有法可依”的正当性。与发达国家及国际总体水平相比,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总体水平仍偏低,涵盖内容不够全面,如当前我国农药残留国家标准仅477条,涉及农药136种,不仅与发达国家差距巨大,而且难以满足当前我国农药使用现状,很多情况下,百姓并没有认识到自己使用的农药其实已经含量超标,因为国家并没有相关规定。
食品安全无小事,大众小庭都忧心。虽然保证食品安全是一项浩大工程,但相关主体应该团结协作,集体发力,以切实保证民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