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聘者总成绩(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委托有关医疗机构负责。如遇体检不合格者,空余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经过组织考察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
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录用手续
对经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