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综合考核形式进行,分为笔试、双选、业务考核三部分。
(一)笔试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且没有教师资格证(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的毕业生,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及有关教育常识测验。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双选。笔试合格线与考试成绩同时公布。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燕山教研中心三层3013教室(三层会议室斜对面)
(二)双选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和参加笔试合格人员,由教委推荐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敬业精神等综合素质。由用人单位确定业务考核人选,报教委人事保卫科。
(三)业务考核
备课:根据招聘岗位的学科要求,指定说课教材,接受试讲人员按序提前30分钟抽取课题,并在独立的准备室内准备,提交教案。教案内容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板书设计和学科特色。
说课:说课时间为10-15分钟,说课内容包括分析教材和学生特点、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资源和手段、主要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并对自己所讲授的内容进行自我评价。
答辩:专业考核工作小组针对所讲课程提出问题,应聘者当场答辩,答辩时间为5-10分钟。
评分:专业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根据应聘人员的表现在测评表上逐项打分,签名后交工作人员统计核分。业务考核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业务考务考核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