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对象及条件
1、台州市范围内的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外县(市、区)需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外县(市、区)需要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现工作单位从事财务岗位1周年及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担任中层职务或工作能力较强的可适当放宽。
5、已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临海市内事业单位工作满2周年(镇、街道满5周年)或在临海市外事业单位工作满3周年(镇、街道满5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