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汝州市自收自支的在编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4.面向社会招聘人员须是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汝州市自收自支的在编人员须是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汝州市在编人员、特岗教师、正在服务期内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等;
5.其它违法违纪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