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6年下半年伊滨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面试组织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精神和《关于伊滨区2016年下半年面向在岗大学生村干部公开招录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管理
本次面试工作,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伊滨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具体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招聘工作政策,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面试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努力提高面试工作水平,科学、客观、公正地为伊滨区事业单位选拔优秀人才。
三、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9月28日上午
候考、面试地点:伊滨区管委会五楼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携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资格确认单于上午8:20前到达指定候考室,迟到10分钟者(即8:30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点管理
面试考点根据需要设置候考室和面试室,对候考室和面试室等重点区域予以明确标识并实行无线信号屏蔽。
考生面试结束前实行封闭管理,结束后离开考点。
五、面试办法及组织实施
(一)面试编组
报考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大学生村干部进入面试8人,面试编组为1组。
(二)面试办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
(三)面试程序
1.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达指定候考室,经工作人员审验确认身份后接受封闭管理,宣布考生须知(见附件3),并当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报考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大学生村干部,在工作人员的引领和监督下,按照面试顺序依次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均为10分钟。
2. 考生面试完毕,先在面试室外等待分数,待工作人员再次引导入场,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现场成绩后按指定路线离开考场。
(四)评分方法
各面试组考官根据每个考生答题情况,依据测评要素进行独立评分。面试组前3人后,由主考官主持,考官小组要综合分析考生答题情况,统一评分标准。
职位测评要素为: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及解决农村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满分100分。
(五)面试成绩的计算
1. 考生面试现场成绩采取体操计分法计算得出,即评委所打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的平均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即为考生面试现场成绩。
2.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人数,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伊滨区组织人事局所有。
伊滨区组织人事局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