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抽签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资格确认单,于9月28日上午8:20前到达指定候考室,迟到10分钟者(即8:30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8:25开始宣读考生须知,8:30准时进行现场抽签,依据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
二、面试办法和要求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面试测评要素为: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及解决农村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时间剩余2分钟时,工作人员会给予提示,时间到时应立即停止答题。
2、考生面试完毕,先在面试室外等待分数,待工作人员再次引导入场,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现场成绩后按指定路线离开考场。
3、考生面试现场成绩采取体操计分法计算得出(即评委所打分数,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生面试现场成绩等于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体检安排及其他有关事宜将近期通过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注意查询。
三、考生纪律
1、考生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含候考室、面试室),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按违反考生纪律处理。
2、考生进入面试室后,只报抽签的号码顺序,不得向考官透露姓名、学校以及其他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听从指挥,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候考室内不得大声喧哗,面试前严禁离开候考室,确有特殊情况,应由工作人员陪同。对严重违犯纪律,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结束后,考生应携带自己随身物品按指定路线径直离开本教学楼,不得在考点内逗留。
5、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考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