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丽水市民政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拟录用人员有不符合条件,或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按有关人事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选调(拔)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丽水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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