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调基本条件
1、公开选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工作年限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试用期满后(已办理转正定级)、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需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周年方可报考(附件1备注栏中,注明“可面向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选调”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方可报考该岗位,其他岗位不面向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选调);
(2)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6年10月9日;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不受工作年限限制(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除外);
3、公开选调须有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意见。教师参加公开选调,还需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研究同意,方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