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由用人单位将相关资料送市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雇)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雇)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雇员考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并记录在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个人信用档案中。经复审通过的拟聘(雇)用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上述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