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扎实,团结同志,清正廉洁;
2.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注重学习,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写作、语言表达能力;
4.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历年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