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考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招聘折合总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1、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较高者优先。2、再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专业技术资格较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负责,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指导,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核和体检分合格和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