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 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请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及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能力等。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