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它不宜办理选调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