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1.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初选。面试报到时,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A4纸大小):报名表(须所在单位盖章同意);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并提供电子照片;其他有关获奖证书等;
2.面试工作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拟用合格分数线。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