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6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就2016年中国纤维检验局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每个职位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共20人(办公室职位第5名2人并列;纤维质量监督处职位4人面试)。名单如下(按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中国纤维检验局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200001) | 王朝 | 女 | 129211222718 |
樊向旭 | 女 | 129211611321 | |
何佳 | 女 | 129231022220 | |
杨文亮 | 男 | 129236342226 | |
吴景然 | 女 | 129244011408 | |
钱丽贤 | 女 | 129244011409 | |
中国纤维检验局纤维质量监督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200002) | 马洪伟 | 男 | 129211052305 |
张代荣 | 男 | 129211053521 | |
林朗 | 男 | 129222012010 | |
金会超 | 男 | 129241010912 | |
中国纤维检验局公证检验一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200003) | 童朝健 | 男 | 129231023318 |
赵伟 | 男 | 129231024017 | |
于明明 | 男 | 129237024718 | |
李鑫 | 男 | 129241020206 | |
刁永辉 | 男 | 129242013001 | |
中国纤维检验局国家纤维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6200004) | 孙国涛 | 男 | 129237014809 |
张建增 | 男 | 129237023510 | |
张晓霖 | 男 | 129237024322 | |
孙胜川 | 男 | 129237026515 | |
梁锐 | 男 | 129262221429 |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6年10月28日(周五)上午进行,8:30正式开始。请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7:40到达候考室,8:00未到侯考室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地点:中国纤维检验局办公楼。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5号(北二环南侧,雍和宫桥东)。
乘车路线:
乘坐13路、18路、44路、62路、75路、116路、130路、684路、909路、特2路、特12路公共汽车至雍和宫桥东站下车;地铁2号线、5号线至雍和宫站下车。
三、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
(一)面试确认
10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00前,请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亲笔填写《中国纤维检验局201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确认书》(附件1)传真至我局。凡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10月21日(星期五)下午16:00之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到renshi@cfi.gov.cn,邮件题目为考生姓名+岗位名称。
1.身份证、工作证原件扫描件。
2.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扫描件。
3.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扫描件。
主动放弃面试的考生请电话告知我局,并亲笔填写《中国纤维检验局201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放弃面试声明》(附件2)于10月21日12:00前传真至我局。
逾期未确认的,或逾期无故未上报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天(10月28日)8:00前到达侯考室,我局工作人员将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提交以下材料:
1.《2016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
2.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6.1寸彩色近照2张。
(三)取消面试。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遴选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四、体检
全体面试人员于10月31日上午由我局统一组织体检,具体事宜面试时另行通知。体检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张一寸彩色免冠近照。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五、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由高到低的顺序,同时参考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比例为2:1。
六、其他事宜
(一)参加面试时,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所携带的电子通讯设备,请在进入候考室前关机并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立即离开考场,并严禁泄露试题。
(二)面试人员的往返路费及在京期间的食宿费用由本人自理。
(三)面试人员请提前熟悉考场地点及行车路线,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并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四)联系电话:010-51006171
传真:010-51006182
中国纤维检验局
2016年10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