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调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敬业奉献,品行端正,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具有较强综合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论证中心认证,下同)。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任公务员工作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从事综合文字工作2年以上,能够独立承担综合性文字材料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提任领导干部尚在试用期的;
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其他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