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职位的比例为1:1。
(二)体检参照国家有关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司法特警按公务员特殊体检标准执行,同时要求肢体健全,无色盲、斜视、内斜视。
(三)体检合格人员全部列入考察对象。
(四)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作风纪律、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写出考察报告向院党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