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坚持党校姓党、党校教师姓党;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党校教育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3、政治素质过硬,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基层、了解下情,有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善于课堂讲授;
4、身心健康。
(二)资格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3、专业要求: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共产党党史、哲学等,视情况可适当放宽专业;
4、选调的专职教师必须是西乌旗内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5、能够蒙汉双语授课。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