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①语言表达与课堂组织能力;②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及运用能力;③处理教材和教学设计能力。试讲内容为专业课内容,要求使用汉语试讲,试讲前一小时现场抽签选题。每人试讲时间10分钟。
2.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鄂尔多斯职业学院。
4.面试工作结束后,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该专业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同一专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