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江市委党校是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内江市委党校拟公开选聘、选调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4名,其中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教师2名,拟在内江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教师2名。
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党的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爱岗敬业;具有所报岗位所需的知识水平和教研能力;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选聘、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教师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党建类、法律类(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底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在省级刊物(不包括增刊)以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2.在内江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教师要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以党校(行政院校)、大中专院校、中学教师为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政治类专业;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从事与所报岗位相关教学工作3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
3.年龄不超过 35周岁(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高级职称资格者,年龄放宽到40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聘、选调采用现场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1月16日止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内江市市中区翔山路41号中共内江市委党校组织科。
网络报名:电子邮箱: 2487738804@qq.com 。
(三)报名手续
现场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两寸标准证件照,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和其他能说明身份和经历的证明。
网络报名根据报名条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内江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中共内江市委党校2016年公开选聘、选调教师公告”内的附件1或者附件2,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等证书或其他能说明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扫描件,以及近期两寸标准证件照一并传至中共内江市委党校组织科电子邮箱2487738804@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报名登记表》),逾期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查
由中共内江市委党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现场报名者审查结果直接通知本人;网络报名人员请于11月16日下午3点至5点携带所需报名材料原件到中共内江市委党校组织科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考试由中共内江市委党校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理论考试、实践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分100分,其中,理论考试占总成绩的30%、实践考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20%。
(一)理论考试
1.理论考试时间定于11月17日上午9点至10点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参考书目:《内江市拟任科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参考资料》。
(二)实践考试
1.实践考试时间定于11月18日上午9:00分开始,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实践考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题目11月17日下午5:30分前通知),每名考生试讲时间40分钟(要求制作电子课件、使用普通话讲授)。
(三)面试
实践考试结束后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
五、体检
体检由中共内江市委党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足球游戏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弃权。
六、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在考察中若发现考生不适合党校工作要求的则视为考察不合格,经校委会研究,可以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七、公示
经考试、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和拟调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和调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和拟调动人员经报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一)本次选聘、选调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二)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三)为保证选聘、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在选聘、选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拟调资格,已聘用或已调动人员一律解聘,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五)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党校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请报名时咨询或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832-2025259
举报电话:0832-2050517
中共内江市委党校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