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民政局编办人力资源保障局财政委国资委关于做好我市2016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深民〔2016〕67号)文件精神,我区积极组织做好退役士兵岗位提供和档案分数核算工作。为尽快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现将我区2016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选岗顺序和待选工作岗位情况公示如下:
一、选岗顺序
序号 | 姓名 | 档案分数 | 选岗顺序 |
1 | 胡耿群 | 49.5 | 1 |
2 | 欧阳林 | 45.5 | 2 |
二、工作岗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安置人数 |
1 | 罗湖区信访局 | 财政支付工资的其他工勤辅助岗位 | 1 |
2 | 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大队 | 财政支付工资的其他工勤辅助岗位 | 1 |
3 | 深圳市特发特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强、弱电工、光纤通信工程、信息技术、机修工 | 1 |
三、选岗规则
根据深民〔2016〕6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根据档案分数高低确定选岗顺序,退役士兵按照选岗先后顺序选岗,排名靠前的退役士兵放弃选岗的,排名靠后的退役士兵依次递进选岗。
若退役士兵既不选择政府提供的工作岗位,也不选择自谋职业,由民政部门为其指定工作单位,并出具《退役士兵工作介绍信》。自《退役士兵工作介绍信》签发之日起30天内不到工作单位报到的退役士兵,视为主动放弃安排工作待遇,且不得再享受其他安置待遇。
四、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来访或致电罗湖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联系电话:25666292。
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