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
由中心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试用人选,并在中心党务政务公开栏和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实行3个月试用期。
调动任职(录用)
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测评,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考核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手续。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遴选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