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
2.遴选工作在纪检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下进行;
3.遴选工作人员在履行遴选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遴选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遴选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4.维护遴选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函告有关部门给予其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5.遴选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6.对遴选工作各环节有质疑的请联系监督组,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