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2:1(需加试的岗位按照4: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员(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证件审核)。
进入证件审核的人员,于2016年11月26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和能够证明考生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如:要求工作经历岗位考生须需开具工作证明,要求具有证书的需带证书)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西山道65号)三楼报告厅进行证件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步加试或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证件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