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类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额不足按分类递补。如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按招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类依次递补。体检《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事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的规定执行。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16年洛阳市嵩县招聘协警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