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热爱国家,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思想进步,身体健康;
4、符合特招单位、特招岗位的要求。
(二)年龄条件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及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考护理类的需取得执业资格;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不符合特招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