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特招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和试讲成绩都相同时,增加名额一并进入)。
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同一职位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下一程序。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