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751-6283835(县行政服务中心)。
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订聘用合同,报县人才服务局备案。
被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15天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
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被聘用者见习期12月(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韶关市仁化县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