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地各单位推荐报考人选应在充分动员报名的基础上,经集体研究产生。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各地各单位公布遴选职位及资格条件,充分动员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考。
第二,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报考申请。
第三,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和人岗相适度,对各职位符合资格条件报名人员进行综合排序,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
第四,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报送的报名人选及排序情况,综合确定推荐报名人选,于2016年11月4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推荐表》(附件2)及《推荐报名人选花名册》(附件3)(纸质及电子版刻录光盘各三份)报省组织人事部门(省委组织部老办公楼706室)。
第五,被推荐报考人员于2016年11月7日上午10:00至11月9日下午17:00之间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点击“2016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对遴选人数在4人及以下的职位,武汉、襄阳、宜昌、十堰、荆州、黄冈、恩施推荐报考人员不超过7人,黄石、鄂州、荆门、孝感、咸宁、随州推荐报考人员不超过4人,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推荐报考人员不超过2人;对遴选人数在5人及以上的职位,武汉、襄阳、宜昌、十堰、荆州、黄冈、恩施推荐报考人员不超过8人,黄石、鄂州、荆门、孝感、咸宁、随州推荐报考人员不超过6人,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推荐报考人员不超过3人。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公开遴选职位的选调生,还可再报考1个同类别相同职务层次的非定向遴选职位(不占各地方该职位推荐名额)。其他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多报无效。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市级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的推荐报名工作由相应的省一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参照上述步骤进行。每单位对同一遴选职位推荐报考人员不超过5人。本次有遴选计划的省直垂管单位,仅面向本系统遴选的,推荐报考人数另行确定。
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分数等事项的依据,报考人员务必牢记;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