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有比例内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要求在平桥新闻网网站公布。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体检工作由平桥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
1、资格复查。对考察对象的大学生村干部身份、年度考核情况、相关证书资料和证明材料进行复查;
2、现实表现。对考察对象现实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