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为合同制管理,不具备事业单位编制。公示结束,经县招聘领导组审查,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与西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西华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聘用人员在人事代理期间工资、福利、津贴等享受全供事业人员待遇,工资套改及其他相关手续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执行。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纳入预算全额供给,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3、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续签聘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