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结束后,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
2、本次公开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合同制管理,不具备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与西华县中医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人事代理期间工资、福利享受中医院正式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工资套改及其他相关手续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3、工作每满一年,由县中医院会同上级主管部门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续签聘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