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计划引进人数1:1(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考察采取审查档案、走访座谈、函调等方式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2016年洛阳市孟津县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