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株洲市荷塘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与考察问题
1.体检:
(1)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2.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