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考察程序的人员在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可申请1次复检,在另外一家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复检。
体检时间、地点及费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主要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职位的匹配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取消其资格,不予引进。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ncx.gov.cn)和苍溪县教育科技网(www.cxxedu.gov.cn)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