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同职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为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免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市教育局和黄冈中学共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或者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造成岗位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