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
时间:2016年1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电话:028-38193091,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红星路东二段91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报名信息表》2份(请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
(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资格证等情况的证明。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资格证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和资格证名称为准;
(四)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原件1份;
(五)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需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四、其他事项
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
本公告由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193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