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嘉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具有机关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三)经济、金融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有相关金融工作经历的优先。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好的综合分析能力。
(五)具有3年(含)以上工作经历,历年考核均称职以上等次;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二、选调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健康体检、办理转任手续。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双休和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下午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和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嘉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请下载后填写);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3.有报名意愿者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持上述材料到嘉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梅湾街东区19幢)五楼办公室报名,本人不能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也可以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等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504603854@qq.com,并于笔试前将报名表等上述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联系人:唐法水 电话:0573-82070615,13806732962
(二)综合测评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嘉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前4名进入面试,根据笔试和面试(分别占40%、60%)成绩前2名确定为考察对象。
(三)组织考察
赴被考察对象单位,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四)办理转任手续
原则上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办理相关转任手续。
嘉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6年11月23日